2023年,市发改委严格按照《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印发确认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主动作为,认真履职,对辖内7户企业2022年需确认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项目进行初审,并及时报送省发改委进行审查确认,省发改委分别以黔发改西开〔2023〕465号、黔发改西开〔2023〕737号)出具审核意见。截至目前,我市贵州安大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永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秀区分公司(安顺煤矿)、贵州建工安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贵州建工镇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贵州安吉航空精密铸造有限责任公司、安顺久联民爆有限责任公司、安顺公路建设养护有限公司等7户企业被省确认为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项目,初估算,7户企业可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红利68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