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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增发国债项目实施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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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4-05-17 14: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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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4年4月30日省增发国债项目实施推进会议精神,全省“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国债项目实施进度相对缓慢。为大力推进我市“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国债项目实施,2024年5月13日,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覃任达带队,市发展改革委与市自然资源局组成督导组分别到镇宁自治县、关岭自治县和黄果树管委会就项目实施推进工作进行督导调研。座谈会上,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自然资源局分别传达了省发展改革委和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组织实施国债项目的工作要求,指出县(区)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指导和协助项目单位加快办理前期工作手续,尽快解决搬迁对象锁定、搬迁协议签订、搬迁方案优化调整及招标手续办理等问题。抓紧开展备工备料等工作,充分落实项目开工条件,确保全市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国债项目于2024年6月前全部开工建设。会后,督导组还到项目现场察看项目实施情况。截至目前,我市18个“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国债项目,有3个搬迁项目和4个治理项目已开工建设。

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委将配合市自然资源局加大项目督导力度,督促县(区)严格按照项目清单及国债安排金额,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时足额拨付项目建设资金,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建设进度,并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及时填报进展情况,推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督促县(区)强化项目监管,压实监管责任,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切实提高项目施工质量,大力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