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秀区发展改革局、住建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发展改革局、住建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全力以赴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的意见,坚决稳住经济社会发展良好态势,完善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机制,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盘活市中心城区(西秀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夜间经济,缓解市民经济负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调整安顺市中心城区(西秀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共道路路内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收费标准
(一)收费时段和免费时段。收费时段为8:00至22:00;免费时段为22:00至次日8:00。
(二)收费标准。小型车按首小时3元, 超过1小时按1元/小时累计计收;中大型车按首小时4元,超过1小时按2元/小时累计计收。
(三)免费停放时间。从车辆停放完毕并开始计时后的30分钟内(含30分钟)免费;超过免费时间(30分钟)后开始计费,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以此类推。
二、执行时间
收费标准自行文之日起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一)调整后的收费标准仅限市中心城区(西秀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共道路路内停车服务情形,不再区分一、二、三类路段。其它停车服务收费情形仍按《安顺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二)收费标准调整后,市中心城区(西秀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共道路路内停车服务收费执行单位应同步更新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公示信息,强化培训和宣传引导,切实将收费政策传达给每名员工,确保按规定收取停车服务费;停车收费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应通过网络、报刊等载体,定期向市民公告收支情况;严禁任何形式的乱收费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