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安顺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乌江流域生态环境系统保护修复。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贯彻落实好《贵州省贯彻落实〈“十四五”乌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实施方案〉工作方案》精神,我市高度重视,印发了《安顺市贯彻落实《贵州省贯彻落实〈“十四五”乌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实施方案〉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将工作任务层层细化,落实到相关部门(单位)和县(区),市长江办统筹协调,强力推进乌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作。
二是强化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编制了《安顺市中心城区排水规划》,科学指导中心城区雨污分离管网改造;谋划了安顺市中心城乡管网改造PPP项目,改造中心城区管网120公里,新建雨污分流管网180公里,谋划建设安顺市污泥集中处置工程,处理规划为10吨/日,总投资0.6亿元。完善垃圾收集处理设施体系,全市垃圾转运能力2160吨/日,投入使用的生活垃圾转运站104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达1960吨/日,其中,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量为1300吨/日,焚烧处理能力占比66.3%,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城乡一体化格局逐步形成。
三是强化推动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不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一季度,全市农膜使用总量为86.1吨,回收总量68.9吨,农膜回收率80.02%。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制定《安顺市2022年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明确年度工作目标,按照填平补齐、分类指导、逐步实施原则,对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实行“一场一策”管理,做到项目实施精准,不断推进和巩固畜禽养殖粪污治理成效。
四是强化推进尾矿库治理。全市相关企业均注册了“尾矿库包保责任动态管理系统”,并在我市主流媒体上公布了《安顺市尾矿库基础信息公告表》。目前,平坝区 2 座尾矿库均已完成闭库工作、普定县3座尾矿库正常运行的1座,闭库2座、镇宁县尾矿库 1 座,目前正在实施闭库工作。
五强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全力开展138个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及9个排污口的整治工作。全面完成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建立了“一口一档”,并进行分类、命名、编码。通过采取雨污分流、纳管截污、修建污水处理设施等整治措施,完成了8个入河排污口整治,剩余1个入河排污口正在积极整治中。大力推进2022年历史遗留13个矿山生态修复,修复面积392亩。分类实施石漠化治理,开展低效林改造,石漠化综合治理人工造林完成0.9万亩,退化林修复0.6万亩,封山育林0.2万亩,低产低效林改造9万亩,治理石漠化土地面积12.02平方公里。
六强化水生态和水资源保护。全面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制定了就业安置保障计划方案,摸底排查动态更新退捕渔民信息,全面开展退捕政策宣传引导,全力促进有劳动力退捕渔民稳定就业,开展公共就业和技能提示培训。强化市场销售监管,第一季度共出动执法人员815人次、农贸市场319个次,商场超市270个次,餐饮单位1366个次,立案查处案件10件,罚没款1.6476万元。